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_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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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江西2023年起部分自考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
2.2024年自考开考科目
3.2022年4月份自考新课改专业统考课程教材介绍(专科)?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_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的(图1)

江西2023年起部分自考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发布通知对自考11个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了调整,调整自2023年起生效,详细的调整专业表格如下,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我省调整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代码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各市、县(区)招考委、主考学校:

 为规范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对现行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专科专业名称、代码调整情况

 本次专业名称、代码调整涉及我省现行开考的11个专科专业,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2023年起,所有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参加考试。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二、现行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我省现行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此次不做调整,仍沿用原专业考试计划。

 请各市、县(区)招考委和主考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及时做好调整现行专科专业名称、代码的宣传工作,确保本次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2024年自考开考科目

2024年自考开考科目如下:

自学考试需要参加三门课程,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专业的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

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就是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成人高考的录取原则是看总分,不看单科成绩。即便你单科有考0分的,或者缺考的,但只要总分超过分数线,就有可能被录取。

成人高考简介及分数查询:

1、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Adultuniversityentranceexam,简称成人高考)是中国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入学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已经列入国家招生计划。

2、招生对象可以是各种在职从业人员、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通过答辩或考核,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3、登录考试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网址可以在自己的准考证上找到,点击“成人高考”,接着找到当年的成人高考报名入口并点击,点击“成考相关查询”,然后选择“成人高考成绩查询”并点击,在“成考查询中心”点击“成考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或者准考证、报名号就可以查询了。

2022年4月份自考新课改专业统考课程教材介绍(专科)?

广东省自考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改革从2022年10月份的自考开始实行,2022年4月份的自考除了原专业考试计划外,考生们还需要注意新课改专业考试计划。接下来小编向大家介绍一下新课改专业考试计划下的专科专业公共基础课和通识选考课的参考教材。

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课程类别4月13日(星期六)4月14日(星期日)课程代号上午(9:00-11:30)课程代号下午(14:30-17:00)课程代号上午(9:00-11:30)课程代号下午(14:30-17:00)公共基础课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4729大学语文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识选考课00071社会保障概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

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

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0991-8582934;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0991-4363643;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0991-7843846;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0991-4333984。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0991-5586055;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991-2655650。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

九、自学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

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0991—5172013

新疆招生网: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

附件:点击下载

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2.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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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自考新专业计划2024怎么写”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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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职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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